(文:鳳小梨 / 圖:取自Unsplash)
這篇文被選為本週編輯推薦,
在細細品味之後,
發現其中有許多的討論空間,
希望能藉由這篇回應提供一些不同的觀點。
之前看到有一則新聞,是關於霍建華跟謝承均片酬的對比
然後就開始有人覺得台灣藝人真的好可憐
霍建華拍3個月就有快5億的酬勞,反觀謝承均用生命演了一年也才1200萬
真的差超多,這之中還包括許多台語劇演員
像是曾莞婷、韓瑜、陳珮騏也都只有這些錢而已
實際上,年薪1200萬,
即便工時長、高度勞力的用生命在演,
但跟平均薪資相比也是很可觀的數字,
許多同樣用生命在上班的爆肝工程師,
或是各種勞力密集,同時兼多份工作的人,
即便有相似的工作強度也無法達到此收入,
似乎並不需要到用「可憐」來形容的地步。
但是,在大家覺得演員很可憐時,很多人都沒有去思考過
有多人是因為覺得藝人生活光鮮亮麗,才想當藝人
他們要是活成一般人的樣子,會有多魯,會有多失敗
看看版上那些故事,有多少骯髒事,多少人被睡就有多人睡過
這段起初看不是很懂,
照字面上理解是把人分成三種:
「藝人」是光鮮亮麗的,
「一般人」指非藝人的人,
「活成一般人樣子的藝人」就很魯、很失敗。
我不知道所謂「一般人的樣子」究竟是什麼樣子?
所以也無法理解,為什麼這個樣子就很魯、很失敗。
是說只要是「一般人」都很失敗嗎?
經過仔細思考之後,有了一些方向。
先定義一下「藝人」,我個人的理解是:從事演藝工作的人。
按照這個定義:「藝人」和「一般人」本質上來說,就是「從事的工作」不同。
如同:「醫生」和「一般人」、「工程師」和「一般人」的比較。
但演藝工作的特點是「不穩定」,
一檔戲演完了,不知道還有沒有下一檔戲,
接到一個通告,不知道什麼時候有下一個,
本質上來說,就是存在工作性質的不同。
回到原文「他們活成一般人的樣子」的意思,
照上述解釋成:
從「藝人」變成「一般人」;
從「原先從事演藝工作」變成「沒有從事演藝工作」,
就本質而言,就是「不再從事原先的工作」,
值得一提的來了,為什麼這樣就是很魯、很失敗呢?
真正的關鍵在於:
把「藝人」和「演藝工作」神化了,
似乎當藝人就很光鮮亮麗、很成功,
若「不再是藝人」就沒有原先光鮮亮麗、成功,
相對而言,就很魯、很失敗。
然而,這話不是這麼說的。
你不會說原先自由接案的設計師,
找到一份上班族的工作後,就很魯、很失敗;
你也不會說一個工廠臨時作業員,
找到領月薪的保全工作後,就很魯、很失敗;
更不會說原先到處兼差的打工族,
在苦讀幾年考上公務員後,就很魯、很失敗。
但你就是會忍不住認為,
一個藝人轉行當上班族、保全、公務員,
反正「不再從事演藝工作」就很魯、很失敗,
因為他「曾經是大家眼中光鮮亮麗的藝人」。
事實是,演藝工作本來就不穩定,和任何不穩定的工作都一樣。
然而,大眾落入的思考謬誤是:
明明知道有一天一定會撕下來(有可能工作一輩子嗎?),
依然強行給人家貼上了光鮮亮麗的標籤,
再自己把標籤撕下來,並嘲笑人家很魯、很失敗。
這樣算不算是一種偏見、雙重標準呢?
藝人從來都沒有特別成功或多光鮮亮麗,
只是因為演藝工作會讓很多人認識而已,
一個人不會因為被很多人認識,就很光鮮亮麗;
卻會因此被嚴格檢視、貼上各種標籤、再被撕下來。
不是藝人本身有多特別,
而是你先覺得他很特別,
再自己覺得他變得不特別,
所以產生了他很魯、很失敗的想法。
說到底,「藝人」與「一般人」也就只是「從事的工作」不同而已。
喜歡的話記得💖愛心、🙏收藏、➤分享!
追蹤我掌握最新貼文:鳳小梨 @small_pineapple
另外,關於骯髒事的部分,可以參考我的另一篇文章:
【過氣實驗室】演藝圈真的充滿腥羶色嗎?事實根本不重要,只要你相信,那就是事實。
接續此篇:
© 摩佩科技。專屬學生的行動幫手
1 則回應
2019-12-15 12:58 #1
回覆了本文章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