懷孕生產對於一對夫妻以及家庭而言,是重要的轉折點,但是對於女性的職涯也是一個障礙。雇主為了避免女性懷孕所導致的人力空缺,在求職面試時,會詢問女性近期是否有生育計劃,甚至是在任職時,要求簽下所謂的“懷孕離職條款”。
懷孕離職條款指的是要求女性在懷孕時必須自動離職,或者是接受公司對於職務的調整等。儘管在社會的輿論下,部分企業不敢明目張膽地要求女性簽署懷孕條款,但是檯面下的施壓,或者是請求產假、育嬰假時受到刁難的情況仍有所發生。
依據主計處2015年《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》,15至64歲已婚婦女生育離職率為17.58%(第一胎則高達24.99%),另外婚後復職率為55.57%。從數據上來看,在女性的職涯規劃上,生育不僅會造成職涯的暫停,甚至會造成中斷。
政府為了解決生育對於女性職涯造成的負面影響,在法律上給予女性生產假、育嬰留職停薪等福利,為的就是保障女性懷孕以及生產後到復職的過程,除了女性,法律亦賦予配偶一定期限的陪產假以及育嬰假,讓男性得以分攤部分的撫育工作,而不是將責任都壓在女性身上。
2018年1月,紐西蘭總理賈辛達.阿爾登(Jacinda Ardern)宣布自己懷孕的消息,使她成為第一個在任內懷孕的總理,也是全球第二例在任期內懷孕的國家領導人,並因此請了6周的生產假,由副總理代理其職務。
不僅如此,阿爾登更將孩子帶去聯合國的議場,向民眾展示懷孕不僅不會造成女性職涯的中斷,女性也能在家庭與工作中取得良好的平衡。
© blink.com.tw
2 則回應
匿名
2019-05-25 13:19 #1
鼓勵了作者
0
2019-06-04 16:17 #2
小幫手提醒:徵文戰起來,通往理想去 佈告欄週報0519-0525 裡面有提到您的這篇文章喔!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