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「給予:華頓商學院最啟發人心的一堂課」這本書中,精準的描繪出「利他」、「互惠」和「利己」的關係在商場上發展出來的人際關係。而我為甚麼會談「利他」的主題原因在於,在版上看到了這篇文章請點我,精準了描繪出了,互惠者的概念與心態,所以我想試著以自己的角度,來描寫利他主義者的想法。
而我認為我自己就是一個利他主義者,雖然自己講自己利他,就像自己講自己很帥一樣,非常的不客觀,但是我原本也完完全全的不自覺自己有這樣的傾向,真的是因為我看完「給予」這本書後,我才驚覺原來利他這種精神,貫穿在自己生活當中,但利他這樣的精神,非常的難拿捏,甚至當我浸淫在自己的科系太久時,和面對人際不堪的相處以後,有時我也似乎忘記了利他的美好。
「利他」是一種超然且愉悅的感受,而如果刻意要為利他標上負面標籤的話,我只能說利他是最高程度的利己,怎麼說呢?因為絕大多數有利他情懷的人,他們應該都抱持著幫助別人,可以得到幸福愉悅的感受而持續利他,所以他利他真正的目的,講白一點就是為了讓自己爽,但是這種邏輯觀較少在普遍的人當中發酵,絕大多數的人只會停留在幫助你時,我會花太多的功夫,而我也不確定真會得到幸福的感受,於是多數人寧願選擇互惠的邏輯,因為站在一個有利益跟你交換的前提下,你很容易先入為主的就認為,這才是好的選擇,但實情並不然。
講那麼多,大家可能很難感受,到底什樣的行為才是利他,甚麼樣的行為才是互惠,什麼樣的行為才是利己。就我自己的觀察而言,利他主義者在幫助別人時,他會已盡全力且無條件下的方式協助你完成某事,注意是「盡全力」,因為多數的人在幫助別人時,會因為不是自己的事,而有一些行為上的偏誤,而這些偏誤很自然地會表現在「利己」或「互惠」行為當中,試想為甚麼有些人做事的時候,你會覺得特別的「暖」,但有些人在協助你的時候,你似乎感受到他的不願,而有些人的協助卻不會提升到「暖」的層次,這就是這三者關係之間,最重要的差異。
這些很「暖」的行為,多數建立在看到你被「暖」的時候,那種幸福洋溢的感覺,因為利他主義者認為幫助一個人的那種幸福感,遠大於要從他人身上獲得的利益或好處。
從那篇文章中,借筆記的案例來看,我們很清楚可以看到所謂的「將心比心」是利他者的心態,因為利他者認為別人在相同處境下難受時,利他者不忍讓他處於這種難受之中,因為利他者認為他好痛苦,好不快活,利他者看了也不是很開心,於是利他者雞婆地選擇幫助他,讓他看起來快樂一點,而這種前提下,完完全全不會去想到「因為利他者怕不幫助他,以後他也不幫助利他者」這樣的邏輯;相反地「怕被別人討厭」的這種心態,就是一種互惠者的心態,你認為現在的幫助是建立在未來的「不被討厭」這項利益上,於是乎你就陷入了互惠者的局面,那如果是利己者又會怎麼做呢?很簡單,他會強硬的在他需要幫助時,對你予取予求,並告訴你因為我之前有幫你啊!所以你要幫我更多,這就是利己者的思維。
從此案例中,多數人應當都是站在互惠者的角度,因為互惠者不會有甚麼程度上的吃虧,只是心裡偶有矛盾而已,而且站在人際關係的局面上,也不至於太差。
這時可能有人會開始懷疑,那為甚麼利他者,這種高程度的利己行為,會被說成利他呢?我認為是因為沒有人會把你幫助別人愉快的價值,視為一種自私的感覺,因為利他主義者再獲得這項「愉悅」的價值之前,已經先做出超然的行動幫助他人,甚至是一種受幫助人也無法理解的殷勤,而這種殷勤所得到的幸福,不會有人會認為這幸福是自私的,多數人會認為這是應得的,畢竟他不僅僅是幫助我,更是協助我解決了更深層次的問題,所以他本該得到幸福的感覺。
但是利他、利己和互惠三者之間的行為界定,又可能因為事情的不同而能看出,程度上的差異,也就是我認為一個人的利他、利己與互惠的概念,是在一個向度上擺盪,而你在哪一個部份百分占比較多時,你可能就具備那樣的特質和傾向,在利他項度最極端的例子,我認為就屬「陳樹菊」女士這樣的人,但是多數的我們,沒辦法有像陳樹菊女士這樣,如此的超然,但為甚麼還是有利他主義者的存在呢?我認為就是在「利他」、「利己」和「互惠」的百分比上,有所不同而已,畢竟不是事事都要抱持著被別人吃死死的心態,總會有些時機是要為己而發聲的,這時候一個人的「利己」的心態至少就會出來協助你面對挑戰和紛爭。
人生很難,幫助他人又要花費很多的力氣,甚至可能被別人視為理所當然,講一個小小的故事。大一時,我在班上成績還算可以,於是乎我很努力在成績上,照顧那些我自以為在大學階段的摯友,我為了他們我提早讀完期中範圍,並撥出時間幫他們上課,而我會這樣協助他們的原因不外乎就兩者,第一:他們是我朋友,所以我盡力的幫助他們沒有甚麼不對,第二:他們遇到困難了,需要我的協助,但是他們給我的感覺就是一種予取予求的態度,站在一個利他者的眼裡,他帶給你的不是幸福感,而是一種輕蔑你付出的傲慢,這種感覺在我這個百分比還未到超級高的利他者而言,我已無法忍受,這時你們可能會認為,聽來聽去你還不是一個互惠者,是的,如果我是一個互惠者,就不會空出時間,幫忙借圖書館小房間來教他們,我只會說「你有問題再來問就好」,這時你可能又會說,原來你幫助他們其實是希望得到甚麼?不然你幹嘛抱怨,這問題我確實想過,但我的癥結點在於,我幫助他們後,如果他們沒有一聲謝謝就各自離去我也就作罷,但是當你看到你在幫助他們時,他們還一副輕蔑你的協助時,真的很難不免有些情緒的起伏,這有點像是陳樹菊蓋了圖書館,然後受惠的小孩,還跟陳樹菊說「你怎麼那麼晚才捐一樣!」,我相信陳樹菊這種等級的利他者一定可以挺得過這種助人的挫折,但還在普通等級的我,真的很難不被這種挫折給打擊,於是乎我也在一些事物上成為一個互惠的人,沒有利益,可能就沒有協助,雖然在一些公眾需要幫助的議題上,我還是很樂意成為一個幫助他人的人,但在許多部份上我已經開始在選擇我的行為模式了。
回應那一篇文章所提到的。是的,我是想展示自己,我也想證明自己的價值,但我並不是想讓人來為我付出,我只覺得成為一個可以展現自己價值的人,讓他人會因為我的存在而感到快樂,也許是一種很愉悅的經驗,當然在這社會裡,很容易因為各式的性格,讓我再次變成一個為己的人類,所以我才常常試圖去尋找,更是去釐清自己在幫助他人時的目的,到底是甚麼?因為自己不是那種天生就內建「超級利他」軟件的人,所以必須透過時時刻提醒著自己,不忘初衷,才有辦法讓自己更舒適的,在這一個爭相為己的世界裡,尋覓一片平靜坦然的天地。
我是一個大概50%利他30%互惠20%利己的人類。
你也許也可以想想你的向度大概在哪裡,互惠多一點,我認為並不奇怪,但是利己多一點,在人際的交流上可能有些風險,所以你可以在利他或互惠之間找到一個你至少舒適的平衡點,但至少在利己上,就不要太過的執著,畢竟我們在一個社群裡,絕對是需要他人協助的,除了互惠,大家也可以嘗試利他,享受那種幫助別人的爽感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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