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久不見,被社會荼毒(?)的一年中,發現許多知識是社會認為新鮮人應該要知道,而我剛出社會時卻迷迷糊糊。回頭一看更發現,在資訊不對稱下,如果遇到錯的人,自身權益很有可能會受損,因此,催生了這一篇充滿牢騷且非常主觀的選課建議。通識真的不要再選涼的,出了社會用得上才是關鍵!
【勞基法】
畢業後開始找工作時,花許多時間去琢磨面試禮儀、技巧,以及針對業界現況分析面試官可能問的問題,可卻忽略了,若面試順利,對待遇的期望也是面試官的一環。可我就只準備了期望薪資一項,所以當面試官問這類問題時,我就是三兩句話回答結束,面試官繼續問,就回答「依照公司規定」之類的話。
【報稅實務】
新鮮人開始工作不久,就會遇上報稅季。雖然說網路上有不少試算工具可以使用,但綜合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有哪些?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怎麼算?老實說我看了資料還是有點矇。但反正去年工作未滿一年,收入數字還沒有免稅額來得大,暫時不用擔心繳稅支出。(嘆)
【租房權益】
內政部推出的租金補貼,每戶每月最高可補助8000元,對剛出社會、薪資水準尚不高的新鮮人來說,真的是很大的一筆資金。但並不是所有租客都能申請,因為實務上有不少房東因為擔心被課租金的所得稅,拒絕讓租客拿租賃契約影本去申請補助;又或是以補助為由,調漲房租。
但房東可以隨意調漲租金嗎?在內政部的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中,就有規定承租人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;出租人於租賃期間也不能用任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。所以,如果能在時間最充足的大學時期了解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紀載內容,出社會租屋後就不怕被房東坑了!
以上三點就是我一次以上惋嘆「大學時怎麼沒好好學」的知識,當然,大學也是有修到至今覺得超實用的課程,分別是理財規劃、著作權法,以及新聞倫理。因為篇幅有點長了,分成兩篇呈現,大家可以選連結看下一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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